根据《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7〕19号)文件精神,我公司从2017年6月起正式全面推出非融资性担保业务,即:我公司以出具保函的形式向受益人承诺,当被保证人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承诺的事项时,我公司按照保函约定代为履行债务或承担其他担保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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