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担保可做怎样的分类?
发布时间:2010/6/12 14:43:14  来源:本站  点击量:8897

依据不同的标准,对担保可作以下分类:

1)由于设立担保的方式不同,担保可分为法定担保和约定担保。担保法中规定的各种担保方式中,除留置为法定担保外,其余的均为约定担保。

2)由于提供担保的主体不同,担保可分为债务人担保和第三人担保。抵押、质押、留置、定金可以是债务人担保,保证、抵押、质押可以是第三人担保。

3)由于担保自身内容不同,担保可分为人的担保、物的担保以及金钱担保。这是最通常的担保分类方法。人的担保在担保法上仅指保证这种担保方式,除此之外,还有特别法上的保证,如票据保证、银行保证、外汇担保及诉讼中的保证等新型保证方式。物的担保在担保法上体现为抵押、质押、留置等方式,此外也包括特别法上的抵押、留置,如土地使用权抵押、银行贷款抵押、船舶留置等。金钱担保是指担保法上规定的定金担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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